*ST华信国际债务缠身天弘基金被驳回维持原判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晚,即将进入退市期的*ST华鑫(权重)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此同时,判决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天弘基金资管计划因持有5000万上海华信而启动追债程序。 然而,华鑫国际负债累累,而天弘基金的还债主张虽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我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回来呢?
以管辖权为由对判决提出异议
上海华信驳回原判,维持原判。
2015年9月15日,上海华鑫发布了上海华鑫招股说明书及债券发行公告,记载该债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面值100元,发行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起息日为2015年11月3日,赎回日为2018年11月3日,付息日为每年11月3日。 单利按年计算,不计复利,逾期利息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天弘基金通过“天弘基金-中国光大银行-东海证券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5户胡华鑫,总面值5000万。 据了解,上海华鑫已于2017年11月3日之前支付了该债券对应的利息,但2017年11月4日至2018年11月3日期间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尚未支付。
2018年11月5日,上海华新发布公告称,15上海华新未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确认该债券无法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公告还记载,15胡华鑫的利率为5%。
因上海华信迟延支付本金及上述利息,天弘基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华信支付本金5000万元,利息250万元(利息按实际金额计算)。本金5000万元,按年利率5%计算,自2017年11月4日至2018年11月3日计算)。
庭审中,上海华信提出管辖权争议,被法院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华新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规定的方式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虽然两份文件均未明确规定债权利率,但上海华信未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公告中记载,利率为5%。 因此,天弘基金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裁定上海华鑫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天弘基金支付债券本金5000万元和利息250万元(利息按本金5000万元和利息250万元计算)。按年利率5%计算,自2017年11月4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
上海华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关于管辖异议的裁定。
*ST华信的情况恶化
上海华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五晚间,上海华信及其控股子公司华信国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华信国际董事长李勇、实际控制人苏伟忠被列入限制消费者名单。
华鑫国际的具体违法行为是违反财务报告制度。 除违反财务报告制度外,控股股东上海华新亦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 还有其他阻碍、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情况。 等情况。
此前,华信国际作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面临退市风险。 9月4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其上市,并要求华信国际自9月12日起进入退市期。退市整理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公司股票摘牌。 届时,股东只能通过三板市场出售股份,否则将面临较大的折价风险。
继中弘股份、初盈农牧之后,*ST华新成为A股市场第三只面值退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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